業(yè)務範圍
專利
商標
版權 /著作權
知識產(chǎn)權託管
高新技術企業(yè)認定
智慧財產(chǎn)權貫標
法律服務
專利分析
客戶系統(tǒng)
首頁-->業(yè)務範圍-->商標許可

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?shù)缴虡司謧浒浮?/span>

《商標法》第四十條規(guī)定:“ 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?!虡耸褂迷S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?!?/span>

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:“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?!?/span>

商標使用許可在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是一個雙贏行為。對許可方來說,可以不必擴大投資即可增加產(chǎn)量和輻射面,擴大市場佔有率,進一步提高商標的知名度並獲得收益;對於被許可方來說,使用他人已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能擴大商品銷售,增加效益與發(fā)展。

除此之外,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主要是為起到公示的作用,方便他人查閱。若沒有進行許可備案的,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所以建議您及時辦理商標許可備案登記,以便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。

?
聯(lián)系我們
北京市 西城區(qū) 阜成門外大街2號 萬通新世界A711室
郵編:100037
電話:+86-10-6406 8271(總機);+86-10-8856 8506
(總機);      +86-10-6806 2950(總機)
直撥:+86-10-5287 9830(專利部)   +86-10-5287 9829(專利部)
   +86-10-5287 9828(國際部)   +86-10-5287 9831(商標部)
傳真:+86-10-6406 8271;     +86-10-8856 8506
網(wǎng)址:m.xmxjq.cn    電郵:mail@farfir.com
在線聯(lián)繫
  • My status
  • My status